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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31 20:20

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自治区国资委依法依规行权履职,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树立了机关工作公开透明形象。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6年,根据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坚持推动委机关“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在自治区国资委“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做好我委“一服务两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制度,在我委网站上公布并印发委机关各处室贯彻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制度内容,及时在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充分利用网站这一信息公布平台,及时让社会了解我委工作动态。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我委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及发布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监测、更新维护、安全防护、责任处罚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并根据政策和规章要求不断修订完善。参照上级部门对做好网站工作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做好网站建设工作,目前,已对门户网站进行三次改版升级工作。根据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对门户网站设立新栏目、设计新版面,不断完善运行环境、内容管理与操作流程,突出信息公开内容,系统规范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水平。我委还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国资委子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各项信息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在门户网站以及自治区政府统一平台上公开了监管企业目录,并与监管企业门户网站形成链接,可直接查询监管企业网站内容。为进一步突出主业,明确企业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正确引导企业把握投资方向,严格按照非主业投资,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及规章制度,对提出主业调整申请的部分企业主业重新进行核定,对新划拨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主业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我委门户网站及统一平台上予以公布。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在我委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增加了“民意征集”,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民意征集工作。同时,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总体要求,我委积极开展并配合自治区有关厅局完成相关重大决策、重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委2016年度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事项。

(二)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政府统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国资监管信息,加强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2016年,我委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55条,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国资委子站公开信息335条。

(三)主动向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渠道报送规范性文件3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委认真组织落实《2016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6〕131号)中对我委网站内容建设和更新的工作要求,2016年在及时更新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添加的网站内容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共服务信息、政策解读、网站移动版本。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已按我委监管职能范围对非涉密信息在期限内进行了公开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对不属于我委公开范围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信息均明确告知了申请人,建议申请人按政府部门职能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委2016年起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撤出后,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仅设在我委在桃源路3号办公区1501房办公室对外窗口,没有另设其他专用接待场所。2016年接待信息公开申请人、解释基本工作流程和有关制度等工作均正常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情况,不涉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答复的1件信息公开申请,由于申请人不服我委答复意见,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后仍然不服复议结果,当前向法院提出诉讼。截至2016年12月5日,诉讼进展情况为:我委已胜诉一审,目前申请人再次上诉,二审尚未结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工作。根据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力度。公开内容主要有: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自治区有关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央企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我委制定了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针对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地更新和完善的要求,不断加强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