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度,自治区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行权履职,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成立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委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各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委办公室及法规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本委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制度,在我委网站上公布并印发委机关各处室贯彻执行。2017年度,我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6〕3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并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通知》(桂国资发〔2017〕39号),对各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规范。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委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已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2017年在委门户网站再次更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强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我委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及发布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监测、更新维护、安全防护、责任处罚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并根据政策和规章要求不断修订完善。参照上级部门对做好网站工作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做好网站建设工作,目前,已对门户网站进行三次改版升级工作。根据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对门户网站设立新栏目、设计新版面,不断完善运行环境、内容管理与操作流程,突出信息公开内容,系统规范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水平。我委还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国资委子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各项信息。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工作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委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文件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信息公开,做好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推动国有产权交易信息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我委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专门栏目,专门用于公开我区全面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组织领导机构、政策文件、改革工作动态。今年在栏目先后主动公开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2号)、《广西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实施细则》等5份我委代拟的全区性国企国资改革政策文件,并公开了14条改革动态信息。门户网站的“国资公告”栏目,也同时公开国企国资改革有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征求意见情况、国资监管与社会公众相关的有关事项等。今年9月,我委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栏目,并链接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中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心”栏目,直接实现了我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
(二)按月公开监管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监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我委在门户网站设立“全区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栏目,专门按月公开监管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该项工作已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今年已经公开监管企业前10月的经济运行情况,11月、12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将在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完成后按进度及时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立“企业动态”、“企业推荐”栏目,保持经常性公开宣传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全方位、多角度较好地向社会宣传展示了我委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我委及监管企业重大人事变动,人事任免文件印发后均及时在门户网站“人事任免”栏目作了公开,今年已公开85批次人事任免事项。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做好企业负责人薪酬公开工作,今年6月,我委向监管企业印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的通知》,6月上旬,我委管理企业已在官方网站公布企业负责人薪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我委已于12月在门户网站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委2017年度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事项。
(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政府统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国资监管信息,加强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2017年,我委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76条,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国资委子站公开信息339条。
(三)主动向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渠道报送规范性文件6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1. 我委每天均通过人工检测、使用网站监测外包自动检测方式监测门户网站访问情况,没有出现过站点无法访问现象,且每周平均访问速度为1247ms。
2. 我委门户网站首页栏目每周均有信息更新。
3. 经过自查监测,我委主要动态、要闻类栏目能保持每周更新1次的频率;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能保持每月更新1次频率;其他栏目按实际情况更新,大部分更新频率在每年至少1次以上;网站没有设置空白栏目。
4. 我委对门户网站所有历史数据使用检索程序自动筛查是否存在错漏、虚假、反动、暴力、色情内容,同时组织专人进行全面人工复核检索结果,没有发现网站信息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7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0件,已按我委监管职能范围对非涉密信息在期限内进行了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对不属于我委公开范围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信息均明确告知了申请人,建议申请人按政府部门职能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委2016年起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撤出后,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仅设在我委在桃源路3号办公区1501房办公室对外窗口,没有另设其他专用接待场所。2017年接待信息公开申请人、解释基本工作流程和有关制度等工作均正常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情况,不涉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为2件,已按要求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均对上述2个案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主要是:对政务公开政策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深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需要进一步学习熟悉;对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联系指导不够,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主要抓好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继续学习贯彻好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熟悉掌握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熟悉政务公开政策业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按照要求做好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监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信息以及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公开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对监管企业公开信息的指导督促和规范,同时注意做好政策和业务解答指导,积极推进企业公开信息。四是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对门户网站有关公开栏目进行调整,不断完善运行环境、内容管理与操作流程,突出信息公开内容,系统规范公开信息,扩大信息总量,加强信息交互,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