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工作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
一、概述
广西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依法依规行权履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工作水平,扎实有序地推进国资监管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委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各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委办公室及法规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委日常的信息公开,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通知》等制度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2018年,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类别目录》、《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任务分工》、《自治区国资委2018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任务分工》等材料印发各处室贯彻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委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已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2018年10月在委门户网站再次改版更新我委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目录充分体现了“五公开”,同时再次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以更加直观地查看到我委信息公开的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截至2018年,我委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委门户网站,尚未建设其他信息公开载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及发布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监测、更新维护、安全防护、责任处罚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并根据政策和规章要求不断修订完善。参照上级部门对做好网站工作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做好网站建设工作,目前,已对门户网站进行了五次改版升级;根据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对门户网站设立新栏目、设计新版面,不断完善运行环境、内容管理与操作流程,突出信息公开内容,系统规范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水平。
三、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委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文件以及国家、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委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办理方式,从完善办理制度、注重答复质量、提高代表满意度等方面严格要求,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与国企国资管理工作结合、与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有机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人大代表们、政协委员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较好的完成了2018年我委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任务。2018年,我委共负责承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承办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10件,已全部在时限范围内按照要求办复,并全部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
(二)做好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推动国有产权交易信息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我委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栏目,并链接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中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心”栏目,直接实现了我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公开内容包括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及相关中介机构评估结果等。2018年我委共审核监管企业公开进场交易项目28宗,已全部按要求公开。
(三)重点职能业务信息、数据公开共享情况。我委按月公开监管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定期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监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我委在门户网站设立“全区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栏目,按月公开监管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该项工作已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2018年定期公开12期月度财务快报数据;在委门户网站设立“企业动态”、“企业推荐”栏目,保持经常性公开宣传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全方位、多角度较好地向社会宣传展示了我委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要求, 2018年按时公开了2017年度及2015-2017年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组织监管企业完成了2016年度薪酬信息网上公开披露工作;完成了2017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并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发布年薪水平公告;监管企业2018年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我委已在门户网站公开。
(四)打好脱贫攻坚战,做好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委扶贫办及时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予以公开的有关扶贫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及时转发给驻村工作队长(队员)和第一书记,通过村委所在地的公告栏进行宣传学习。对拟建设的扶贫项目广泛征求村委、村民小组长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成立村监督委员会,在村干部的领导下对扶贫项目建设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积极主动揭露身边的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
(五)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一是抓好新闻发布。通过举办广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改革发展信息,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回答了记者提问,30户驻南宁的自治区直属企业和驻桂央企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人参会观摩学习。人民日报社广西分社、新华社广西分社等24家中央驻桂、香港驻桂媒体和区直、南宁市主要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发布会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传播广泛、反响热烈。截至2018年11月通过百度搜索“广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新闻发布会”关键字,找到的相关信息约460,000多条,各大主流媒体报刊和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等约40家媒体和自治区直属企业的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两微一端”宣传平台纷纷刊发、转载,营造了促进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良好舆论氛围。二是抓好在线访谈发布。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部署,在门户网站发布在线访谈视频。多次组织策划在自治区“两会”、新闻发布会和访谈现场接受人民日报新华社广西分社、人民网新华网广西频道、国务院国资委《国资报告》、中国改革报、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和广西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访谈,录制广西电视台“凡事说理”国企改革专题节目,就各媒体记者关注的我区国资国企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项目建设、“一带一路”开放合作、防控化解经营风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等各方面问题,给予详实、生动解释解读。全年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我委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前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审查。2018年度,没有发生信息发布失信、泄密、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委2018年度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事项。
(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国资监管信息,加强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2018年,我委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99条。
(三)主动向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渠道报送规范性文件1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1. 我委每天均通过人工检测、使用网站监测外包自动检测方式监测门户网站访问情况,没有出现过站点无法访问现象,且每周平均访问速度为1247ms。
2. 我委门户网站首页栏目每周均有信息更新。
3. 经过自查监测,我委主要动态、要闻类栏目能保持每周更新1次的频率;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能保持每月更新1次频率;其他栏目按实际情况更新,大部分更新频率在每年至少1次以上;网站没有设置空白栏目。
4. 我委对门户网站所有历史数据使用检索程序自动筛查是否存在错漏、虚假、反动、暴力、色情内容,同时组织专人进行全面人工复核检索结果,没有发现网站信息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8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已按我委监管职能范围对非涉密信息在期限内进行了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对不属于我委公开范围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信息均明确告知了申请人,建议申请人按政府部门职能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委2016年起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撤出后,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仅设在我委在桃源路3号办公区1501房办公室对外窗口,没有另设其他专用接待场所。2018年接待信息公开申请人、解释基本工作流程和有关制度等工作均正常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情况,不涉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为1件,已派出我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已进行一案判决,驳回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主要是政务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尚未开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主要抓好几项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的政策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责变动,修订完善《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三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增强网站通过图片、图形、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现信息内容,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化,提高网上公开成效;四是稳步推进监管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