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完成了2016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提供了重要依据。
2016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自治区国资委采用新修订出台的《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原则;强化业绩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考核导向更明确,分类考核更科学,目标制定及考核措施更贴近实际,奖惩更分明。在32户考核企业中,A级企业19户,B级企业11户,C级企业2户。考核结果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一致,显示出自治区国资委管理国企运行质量、可持续发展态势进一步向好,盈利能力持续增强。2016年,自治区国资委管理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00.38 亿元,较上年增长16.85%;实现利润总额104.11亿元,较上年增长41.19%,创近五年来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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