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桂绩办发〔2023〕12号)要求和自治区绩效云平台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在线反馈的我委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情况,为做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切实解决促进改革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委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机关效能明显提升,干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整改工作内容
(一)领导评价整改
加强企业调研力度,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展示我委良好形象。
(二)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的反馈情况,在2022年度社会评价中,我委共收到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27条(详见整改方案中的附件),其中:领导评价意见建议3条、各市国资委意见建议13条、定点扶贫点意见建议3条,对2021年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方面评价意见4条,“12345”平台接收群众意见整改评价4条。所提意见建议涉及到工作作风、国企改革、经营困难、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定点帮扶、信访等方面的问题。
由委绩效办将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后进行责任分解(详见附件),督促相关责任处室抓好整改落实。
三、组织实施步骤
(一)分解落实责任。将梳理后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形成《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解表》。
(二)制定整改计划。各处室根据责任分解表,认领责任,依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每条需整改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及方法步骤。
(三)扎实抓好整改。各处室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落实专人推进整改。对意见建议能够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情况复杂,尚不具备完全整改条件的,要按照整改计划分阶段分步骤限期完成;对因政策等因素不能解决的以及确实不符合实际的要加以说明,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督促检查落实。委绩效办对各处室的整改措施进行全程跟进督办。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通报,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五)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坚持开门搞绩效,阳光抓整改。按照要求,通过国资委网站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整改要求
(一)积极抓好整改。各处室要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处室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要突出整改工作的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通力协同配合。整改内容涉及到多个处室配合的,相关处室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整改工作,齐心协力完成所承办的整改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工建议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