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发《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蓝天立在2021年6月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上交办事项:自治区国有企业要学习借鉴国内优秀企业的经验做法,围绕乡村振兴建设,探索开展“一企包一村”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发展等有关措施,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自治区国资委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牵头组织自治区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开展“一企包一村”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二、《通知》中要求“一企包一村”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实行“一企包一村”助力乡村振兴要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产业导入确保持续、市场导向互利共赢、考核激励正向引导的原则,确保“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通知》中如何实施开展“一企包一村”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参与“一企包一村”助力乡村振兴的企业主要有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16家国有企业:现代物流集团、广投集团、柳钢集团、农垦集团、机场集团、农信社、北投集团、北港集团、交投集团、宏桂集团、林业集团、旅发集团、农投集团、柳工集团、汽车集团、玉柴集团。
计划分两批开展试点推进,2021年下半年,在农垦集团、林业集团、旅发集团、农投集团等4户主业为农业、林业、旅游等方面的企业进行试点;2022年在其他12户自治区直属企业推广实施。
四、《通知》对参与实施“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项目的国企有哪些保障措施?
自治区国资委对企业实施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投资视同主业管理,对2022年申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项目优先安排。对监管企业投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资金视同业绩利润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自治区国资委协调自治区金融监管局、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优惠贷款。自治区农信社、北部湾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服务企业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及时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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